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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第七届平顶山市“巾帼风采”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05 查看次数:

各县(市、区)文广(文化)局、妇联、市群艺馆、市文化艺术中心、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实现巾帼共筑中国梦,展现新世纪我市妇女在社会建设与发展中所取得的成就,平顶山市文广新局、平顶山市妇联定于2018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联合举办第七届平顶山市“巾帼风采”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该活动由平顶山市群众艺术馆、平顶山市文化艺术中心承办。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艺术的形式热情讴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倡导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以反映妇女事业发展与进步的新风尚、新面貌为主要内容。以不断创新的艺术形式和风格,推动我市文化艺术事业的繁荣发展。

二、征稿细则

(一)、投稿要求

 1、我市女性艺术家、文艺爱好者均可投稿,作品题材不限。 

2、男性作者投稿,作品题材以展示我市妇女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以及生态文明、家庭生活等方面的独特风采为主题。

 3、本次活动不收取参展费。投稿作品必须是独创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作品涉及的名誉权、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问题,均由作者自行承担。凡投送作品的作者,均视为已同意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二)、作品要求

中国画作品:体裁不限,尺寸不超过六尺整张,仅限竖幅。

其它画种:如油画、版画等,尺寸不限。

书法作品:仅限毛笔书法,书体不限。尺寸不超过六尺整张,仅限竖幅。

美术、书法作品将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性别、联系电话用正楷字标注在作品背面右下方;书法参展作品行书、草书、篆书、甲骨文类需附释文;书法、中国画作品装裱、软片均可。油画、版画等其他画种作品须自行装裱后投稿。展览结束后统一退稿。

摄影作品:黑白、彩色均可,组照每组限定为4幅—10幅。每人限投20幅作品。以jpg格式发送至邮箱 qygzlb@126.com  单幅文件大小不得小于3M。每幅作品须标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性别、联系电话,组照按排列顺序标示1、2、3…。

已在比赛、展览中获奖的作品谢绝参加,如有此情况发生,取消参展资格。

(三)、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 2月2日。

    三、作品报送

各县(市、区)文广(文化)局、妇联以团体形式报送作品,并按类别分别填写作品登记表(见附件)。自由参展者的作品直接送交平顶山市群众艺术馆(新城区市文化艺术中心)。

四、奖项设置

展览设一、二、三等奖及入展奖若干,对获奖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对在此次展览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颁发优秀组织奖。

五、其他

开幕时间为2018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展出地点平顶山市文化艺术中心。登录平顶山市群众艺术馆网站(www.pdsszwhg.com)、平顶山市群众艺术馆公众微信平台(微信号:pdsqyg)可查询活动详情,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 系 人:范老师13643751278 (美术、书法)  朱老师13071719160 (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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